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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村(社区)、各部门、各单位: 为认真贯彻上级“安全生产年”工作的部署,落实各级、各责任主体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,营造“关爱生命、安全发展”的舆论氛围,全面实现我区安全生产状况稳定目标。现就今年我区开展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指导思想 2009年是全国第八个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年,今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主题为“关爱生命、安全发展”,面向企业,深入基层,以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为方针,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教育,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,及时发现和治理各类事故隐患,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。 二、时间部署 全区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于2009年5月25日至6月30日。 1、5月25日前,制定全区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计划,部署到村(社区)、企业、部门。 2、5月30日前,张贴宣传标语等。 3、6月14日,为“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”参加单位为工会、社事局、规划建设局、安监局、中心派出所、柴湾派出所、工商分局、司法所、工程部、柴湾教办、柴湾供电所。 4、6月15日—6月25日,各职能部门社区针对行业、区域特点,开展“送安全到企业活动”。 5、6月28日—30日,各职能部门、社区将活动情况书面报开发区安委办。 三、活动组织 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由安委办具体组织,各职能部门、村(社区)、企业根据各自职能,具体实施。
如皋经济开发区安委办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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