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车辆补贴标准的通知
各条线、各部门:
经研究,决定将车辆补贴标准的相关规定通知如下:
一、 调整如皋市内车辆补贴标准。
经市委常委会研究,同意我区公务员车贴标准调整为:正职1930元/月,党工委副书记、管委会副主任、镇党委副书记、副镇长970元/月,党工委委员(镇党委委员)、人大副主席、管委会主任助理780元/月,副科级局长(主任)400元/月,其他公务员210元/月,以上标准从2009年1月起执行(5月份前的一次性补发)。
二、如皋市外出差车辆补贴标准。
如皋市境外的因公出差,按皋开委发〔2009〕8号如皋经济开发区机关管理制度中车辆管理制度规定执行。若因情况特殊,办公室无法安排,又急需使用个人车辆的,应事先填写《私车因公外出登记单》,经所在部门负责人、条线主管领导、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。凡在主城区周边100公里以内的市外出差,由部门负责人和条线主管领导审批;超过100公里的须经部门负责人、条线主管领导同意,并报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出差。根据市车改领导小组的答复口径,我区市外出差私车公用补贴标准为1.3元/公里,过路桥费按实报销。每月底由办公室根据审批好的《私车因公外出登记单》,按标准统一抄报补贴,所有出差费用经开发区纪工委审核,主要领导审批后予以报销。私车因公外出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,凡因违法违规造成的罚款及交通事故等后果一律由个人承担。
附件:如皋经济开发区私车因公外出报批单
2009年5月27日